即日起 四部门出台办法联合惩戒电诈
2024-12-02 16:25:3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亚茹 | 作者:何丹娜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16

近日,公安部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《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》,这是保障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,旨在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。该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《惩戒办法》共18条,主要包括惩戒原则、惩戒对象、惩戒措施、分级惩戒、惩戒程序、申诉核查等方面内容。

其中,惩戒对象包括: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;经认定具有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固定电话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号、支付账户、数字人民币钱包、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、个人或相关组织者。惩戒措施包括:综合运用金融惩戒、电信网络惩戒、信用惩戒等惩戒措施,同时保留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、通信服务,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。此外,该办法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,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,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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